6月2日,河北省政府网站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河道防洪、城镇和农村供水、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等工程。加快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对2022年实施改造的石津等7处大型灌区,年内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庙宫等8处中型灌区,力争年内全部完成。加快现有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度,4座小型水库抓紧扫尾工作,确保汛前全部完工,2座中型水库力争2022年11月底前完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海外代充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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